提供現任全職傳道人或相關的專業服事者再進修的機會,以提升其個人靈命成熟,充實其神學根基,發展傳道之專業品質。
幫助學生在各自的服事崗位上更有效地服事,目標涵蓋三個方面:聖經與神學、個人成長及事工。
1、聖經及神學目標:
a. 能在各種情境下有效制定聖經和神學架構;
b. 能通過該架構評估他們當前的事工環境,並做出改進;
c. 在所選研究領域進行博士程度的專業研究;
d. 獲得終身研究聖經和神學所需的學術技能,以更有效地教導上帝的話語。
2、個人目標:
a. 反思個人生活經歷,以獲得醫治與成長;
b. 通過靈修訓練來塑造合神心意的品格;
c. 能夠為自己規劃終身學習和改進的方向。
3、事工目標:
a. 提升各種服事技巧,如講道、領導力、輔導、行政管理、尋求異象、教育課程設計、溝通、第二代亞裔美國人事工、跨文化宣教事工等;
b. 在後現代和多元文化環境中有效傳達上帝的話語;
c. 有效領導和管理教會或福音機構;
d. 擁有全球視野,將基督教福音信息帶給其他文化和族群;
e. 訓練其他領袖,以提升他們在教會或福音機構中的服事能力。
須在3-6年內完成整個課程。
學生完成全部課程後,即可獲由張伯笠院長簽發的教牧學博士學位證書。
在讀期間,學生所在城市若有同學聚會點,學生需盡量參加不定期的同學聚會。
必須具備上網條件,掌握電腦基本知識與技能(如上網、下載、Word操作等)。
會使用 Zoom 等線上視訊會議軟體。
本神學院採網路授課,因此學生必須具備上網條件。
教牧學博士科學費:每學分200美金,論文另加指導教授的費用(國內家庭教會牧者可以申請部分減免)。
1. 擁有至少3.0(B或83.5-86.4%)的平均績點的神學碩士學位(M. Div.)。持有非M. Div.學位的申請者在完成12個學分的D. Min.課程之前,需要完成一些M. Div.學分。
2. 在獲得M. Div.學位後,至少有兩年的全職事工經驗。擁有在獲得M. Div.或其他碩士學位之前的事工經驗的申請者,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考慮。
3. 需提供兩位教會領袖的推薦信。
4. 具備理解普通話的能力。
必須完成36個學分(含30個學分的課程和6個學分的論文)。所有課程一律以密集班方式開課,密集上課一週,每科3學分,每天授課四小時。每科至少須有5人註冊,方得開課。
• 地方教會信徒靈命塑造 (3)
• 事奉神學 (3)
• 教牧學博士科研究方法論 (3)
• 教牧博士論文提案寫作指導 (3)
• 畢業論文 (4)
1、依規定修滿34學分,成績總平均3.0(B或83.5-86.4%)以上。
2、完成畢業論文,並通過論文口試。
3、完成離校手續。